Source:氢能联盟
10月28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释放出强力支持氢能与煤炭产业协同耦合发展的明确信号。《意见》指出,要推动氢能矿卡在矿区的规模化应用;鼓励开展规模化绿电、绿氢利用替代和碳捕集;加强新能源制氢与煤转化耦合等关键技术研发。
《意见》在总体要求中提出,要依托煤炭矿区资源要素大力发展新能源,建立完善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机制,促进煤炭行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。《意见》规划了加快发展矿区光伏风电产业、积极推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、稳步推进矿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、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、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与新能源发展协同互促、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和加大政策协同支持力度等七项主要任务。
在矿区用能清洁替代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要推进矿区运输设备新能源替代,在有条件的露天煤矿规模化应用电动、氢能矿卡,井工煤矿根据运输方式逐步应用电动矿用无轨胶轮车,提升矿区运输系统清洁低碳化水平。支持矿区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充换电站、加氢站,鼓励建设“光储充放”多功能综合一体站,完善矿区绿色交通服务基础设施。
在推动煤炭产业链延伸与新能源发展协同互促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,要优化产业链布局,鼓励煤制油气和煤化工项目开展规模化绿电、绿氢利用替代和碳捕集、利用与封存(CCUS)应用,有效降低煤炭转化碳排放水平。
在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要积极开展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基础理论研究,加强煤炭与新能源耦合发电、矿井空间储能系统集成、新能源制氢与煤转化耦合等关键技术研发,加大供热煤电机组与新能源耦合降碳增效、利用废弃矿井空间实施重力储能等技术路径的探索实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