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ource:全国能源信息平台
9月24日,国家能源局印发了《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该《规范》的印发是为了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,推动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,促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支撑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实现。
《规范》首先明确了适用范围,所指新型储能项目为除抽水蓄能意外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,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。
对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,《规范》提出要求必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,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,梯次利用电池均要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。已建和新建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须建立在线监控平台,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,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评估,做好应急预案。
《规范》要求电网企业应根据新型储能发展规划,统筹开展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。对于新型储能项目,电网要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。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、简捷高效的原则,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网程序,向已经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提供接网服务。
今年7月,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文件中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30GW,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的全面市场化。《规划》的出台对于《指导意见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,将会更进一步地推动新型储能项目的落地和并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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